湖南省攸洲建设有限公司
Hunan Youzhou Construction Co.,Ltd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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攸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务服务窗口办事指南

2017-06-13 14:53

一、审批事项: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

1、申请前提

(1)已取得有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工程可行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文件、项目选址意见书、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条件和气象、水文、工程地质等基础资料;

(2)设计文件和图纸能达到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要求;

(3)已按规定进行了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的文件;

(4)对超出国家现行规范、规程所规定的适用高度和适用结构类型的高层建筑工程、以及体型特别不规则高层建筑工程,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超限高层抗震专项审查;

(5)工艺复杂且有特殊要求的项目,应当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、职业病危害预评估报告、环境影响报告书、水土保持方案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、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等相关批复文件。

2、受理要件

(1)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)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3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及建设用地审批单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4)环评结论及建议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5)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6)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7)工程初步设计文本;

(8)工程勘察成果;

(9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。

3、办理结果:出具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》。

4、办理程序:窗口受理并登记——总工办召开审查会议——总工程师审定——窗口出件。

5、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具备审查条件;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完成初步设计审批。

承诺时限: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具备审查条件;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审查条件的完成初步设计审批。

6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7、下步办理告知

(1)依据《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》的审批意见进行工程施工图设计;

(2)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进行图纸审查并取得合格的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》;

(3)办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。

二、备案事项: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

1、申请前提

(1)已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进行图纸审查并取得合格的《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》;

2、受理要件

(1)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复印件;

(2)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;

(3)委托图纸审查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
3、办理结果:登记备案

4、办理流程:窗口受理——窗口经办人初审——总工办终审——窗口出件。

5、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3个工作日

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

6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7、下步办理告知:

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。

三、备案事项:建筑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备案

1、申请前提

(1)已办理该工程的招投标手续并取得了工程中标通知书;

(2)已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;

(3)已完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合同的鉴证。

2、受理要件

*政府性投资和新办企业类项目受理要件;

(1)工程量清单;

(2)工程中标通知书;

(3)已经鉴证的施工合同;

(4)监理合同。

*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受理要件:

(1)工程量清单;

(2)建设单位支付担保证明文件(银行资金证明);

(3)施工单位履约担保证明文件复印件(核原件)(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据);

(4)工程中标通知书;

(5)已经鉴证的施工合同;

(6)监理合同。

3、办理结果:登记备案

4、办理流程:窗口填写《施工及监理合同备案表》及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实表》——窗口经办人初审——造价办终审——窗口出件。

5、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5个工作日

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
6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7、下步办理告知:

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。

四、服务事项: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请

1、申请前提

(1)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;

(2)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;

(3)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。

2、受理要件

*政府性投资和新办企业类项目受理要件:

(1)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命书;

(2)项目经理任命书及机构组成(含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);

(3)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及机构组成(含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);

(4)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5)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专项付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6)安全生产责任状;

(7)施工单位计划生育责任状。

*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受理要件;

(1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)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纸(查阅后返还);

(3)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报告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4)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5)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6)委托监理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7)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命书;

(8)项目经理任命书及机构组成(含人员资格证复印件);

(10)施工组织设计方案(查阅后返还)及审批表;

(11)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12)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报审表;

(13)安全专项施工方案(查阅后返还)及审批表;

(14)建设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专项付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15)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;

(16)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17)施工单位计划生育责任状;

(18)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状。

3、办理结果:登记注册

4、办理流程:填写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请表》——窗口受理——窗口经办人初审——质安站终审——窗口出件

5、办理时限:

法定时限:5个工作日

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

6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

7、下步办理告知:

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。

五、审批事项: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

1、申请前提

(1)已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;

(2)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,已取得规划许可证;

(3)需要拆迁的,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;

(4)已确定建筑施工企业;

(5)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;

(6)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;

(7)建设资金已落实;

(8)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2、受理要件

*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新办企业类项目

(1)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)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3)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4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5)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6)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备案表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7)工程中标通知书;

(8)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9)人民防空办批复意见(仅限县城规划区内项目);

(10)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11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施工企业资信证明、项目经理使命书(含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);

(12)工程委托监理合同、监理单位资信证明、项目总监任命书(含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);

(13)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命书;

(14)工程建设关键岗位押证及指纹记录登记(窗口受理后办理);

(15)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及监理合同备案表;

(16)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请表;

(17)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及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;

(18)燃气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(仅限县城规划区内项目);

(19)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0)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及缴费凭证复印件;

(21)县人社局开具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;

(22)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、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、建筑劳动保险基金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、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缴费通知书及缴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3)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、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缴费通知书及缴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4)政府性投资项目准建审批表复印件(核对原件)。

*房地产开发及其他类项目受理要件:

(1)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)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3)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4)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5)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6)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备案表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7)工程中标通知书;

(8)拟建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批意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9)人民防空办批复意见(仅限县城规划区内项目);

(10)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11)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、施工企业资信证明、项目经理任命书(含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);

(12)工程委托监理合同、监理单位资信证明、项目总监任命书(含人员资格证复印件);

(13)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命书;

(14)工程建设关键岗位押证及指纹记录登记(窗口受理后办理);

(15)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备案表及监理合同备案表;

(16)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请表;

(17)报送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及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;

(18)燃气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(仅限县城规划区内项目);

(19)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(20)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单及缴费凭证复印件;

(21)县人社局开具的工伤保险缴费证明;

(22)建设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、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、建筑劳动保险基金、散装水泥专项基金、墙体材料改革专项基金缴费通知书及缴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(房地产开发类项目暂不需提供,由县政务中心联审会议决定后统一缴费);

(23)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障金、工程施工安全服务缴费通知书及缴款凭证复印件(核对原件);

3、办理结果:核发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》。

4、办理流程:填写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》——窗口受理——窗口经办人初审——建工站终审——主管领导审定——窗口出件。

5、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
承诺时限:10个工作日

6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